滅火器強制性消防產品認證,屬于強制性消防產品認證,是滅火設備消防認證的一部分,通常包括氣體滅火設備產品、干粉滅火設備產品、氣體滅火設備產品等產品類別。
根據滅火器形式,又可區別為簡易式滅火器、手提式滅火器和推車式滅火器。
根據干粉滅火器消防產品認證規范,即干粉滅火系統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 GB16668-2010,可靠性試驗注意事項?
容器閥、選擇閥、釋放閥的工作可靠性試驗主要如下:
容器閥、選擇閥、釋放閥的工作可靠性試驗在專用試驗裝置上進行。氣源采用壓縮空氣或氮氣;專用試驗容器的容積和驅動器工作狀態應滿足被試閥門在啟動后完全開啟的需要,被試閥門出口須連接與出口公稱直徑相同,長度不超過0.5m的直管和一個等效孔徑不小于3mm的噴嘴。
將被試閥門安裝在專用試驗容器上,連接好控制驅動部件,并使之在規定條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進行:
a) 給被試閥門充壓至工作壓力p,保壓時間不小于5s;
b) 啟動控制驅動部件,使被試閥門開啟;
c) 待專用試驗容器內壓力降至小于0.5MPa時,關閉被試閥門;
d) 再向被試閥門充壓,繼續下一循環。
被試閥門在正常工作時允許破壞的零件,在每個循環試驗后及時更換。
在常溫20℃±5℃下,上述循環試驗重復進行100次,將試驗裝置和樣品移入溫度試驗箱內,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溫度下各進行10次。試驗前樣品在試驗環境中放置時間,首次試驗不低于2h,其余試驗應使樣品自身溫度與試驗箱內溫度充分平衡。
單向閥工作可靠性試驗
試驗在常溫下進行,氣源采用壓縮空氣或氮氣,順序給單向閥正、反向交變充壓至貯存壓力p,使閥門達到完全開啟或關閉狀態,正、反向切換頻率不大于每分鐘30次。完成100次開啟-關閉循環試驗后,檢查閥門。
燃氣發生器發火裝置的工作可靠性試驗
試驗樣品數量至少為30只,根據正態分布或高斯分布求出置信度為95%的置信區間,即發火裝置的發火電流范圍。實測發火裝置發火電流應在計算的發火電流范圍內,且發火裝置的發火率不小于99.9%。